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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 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 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能有效节约时间,重新申请商标的时间长,还可能面临驳回、补证、遭异议等风险,而商标续展注册只需要半年。此外,只有不中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商标续展时间
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根据《商标法》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注册能有效节约时间,重新申请商标的时间长,还可能面临驳回、补证、遭异议等风险,而商标续展注册只需要半年。此外,只有不中断使用、知名度高的注册商标才有资格认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没有续展的,该商标注销。注销后该商标即为无效商标,如仍需使用则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一、商标续展所需文件
宽展期内:人民币3500.00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