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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有哪些

目前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具体有下列几类:
第一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含外贸总公司和到异地设立的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第二类是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自营生产企业和生产型集团公司。
第三类是外商投资企业。
第四类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企业。
第五类是特定退税企业。这类企业有:
1、    将货物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对外承包工程公司;
2、    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
3、    将货物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
4、    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业;
5、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过国际招标方式中标机电产品的企业;
6、    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企业;
7、    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货物的企业;
8、    对外进行补偿贸易项目和易货贸易,以及对港澳台贸易而享受退税的企业;
9、    按国家规定计划向加工出口企业销售“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列名钢铁企业;
10、国家旅游局所属中国免税品公司统一管理的出境口岸免税店;
11、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
12、为国外航空公司生产并供应航空食品的国内航空供应公司;
13、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列明海洋工程结构物产品的国内生产企业。